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科研论文(报告)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1-08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65
徐生院发[2013] 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科研论文(报告)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推动我院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广大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不断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浓厚教研氛围,推广教科研成果,经研究,定于2013年12月举办2013年度教科研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科研论文要结合专业建设、立足教学和生产实践,对实际生产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或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教研论文要结合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足校本研究,有较强的针对性。
2.论文要求选题新颖、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真实、逻辑性强、文字通顺,有较强的理论水平,与其它论文相似度不得超过30%。教研论文字数一般在2500~4000之间;科研论文字数不作严格限制,大致在1500~4000之间。没有在其它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论文评选中获奖。
3.格式要求:⑴题目:二号、宋体、加粗、居中;⑵作者姓名:小四号、楷体、居中;⑶摘要(黑体、小四):限定在50~200字之间、小四号、仿宋体;⑷关键词(黑体、小四):不超过5个、小四号、仿宋体;⑸正文:小四号、宋体;⑹参考文献:小4号、仿宋体。⑺页面:A4纸打印,页边距均为25mm,固定值22磅行距,页码位于页面底部居中。
4.所有参加系部处室初评和学校复评的论文,今后推荐参加各级论文评选时,学校不再通知作者本人。
二、工作安排
1.初评报送:系部推荐教研论文、科研论文均不低于3篇。
2.评选安排:
⑴论文收集、初评工作由各系、部、直属专业办(教研室)负责。
⑵复评工作由教科处、教务处负责组织。
3.时间安排:
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