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徐州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2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206

各系: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激发科技人才创业创新活力,激励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作出新贡献,根据《徐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徐委办[2011]66号)规定,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六届徐州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显著应用成效;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单位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社局、县(市)区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由各县(市)区科协统一报市科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人选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申报;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驻徐各高校科协,各企业科协,负责推荐本学科领域、本校、本企业的候选人,并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审定同意后,报市科协;其他有关单位可以直接向市科协推荐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县(市)区推荐3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4名;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1名;驻徐各高校科协推荐3名;各企业科协推荐1名;其他有关单位直接向市科协推荐。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本届授奖人数10人,授予第六届“徐州市十大青年科技奖”称号。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市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 者。

   (三)推荐人选须征求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徐州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前,完成电子材料的传输。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xzkxzxb@126.com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徐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三)涉密材料报送要求

    涉密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六、推荐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系研究后于529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报至科研处,电子与纸质稿各一份,每系限报1-2人。

    联系人:姚静怡,电话:8362807086312

第六届徐州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