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止--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1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46
各系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已经启动(苏科协发〔2019〕53号),根据《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附件1),现将我校有关选拔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二)省、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二、申报及推荐程序

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的推荐选拔,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各系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含部门兼职教师)后上报科研处。

三、推荐名额

各系限推荐1名。

四、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1.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简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1份;

2.请各系于2019年4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hyola88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人:陈永亮

附件1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doc 

附件2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 (简表).doc

 

科研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