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04-21 14:51:12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199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4号)要求,现开展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称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今年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科技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未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江苏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优先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牵头组建创新团队。

    4.创新团队成员应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2023年立项的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采取省立校助的方式,由学校负责落实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资助经费。新立项的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第一研究周期为三年。

    6.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范围与名额

    我校限报1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并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811日至20221231日)取得,《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51日前将团队名称、负责人、团队成员上报科研处,并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于2023510前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发送至kyccd168@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若申报超额,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教育厅指标,择优上报。

     联系人:曹丹;电话:62633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苏教办科函〔2023〕14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