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止—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徐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日期:2024-07-15 16:16:55  发布人:科研处  浏览量:26

为加快我市研发机构建设,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徐州市发改委继续开展2024年徐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国家、省和我市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等领域,优先支持我市“5+X”未来产业体系确定的第三代半导体、氢能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深地空间、通用人工智能、零碳负碳、前沿新材料、虚拟现实、生物育种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符合《徐州市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徐发改高技发【2017】52号)有关规定和申报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研究中心,由依托单位按照要求编制申请报告、填报申报数据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二)推荐上报。各主管部门(属地发改部门)组织现场初审和申报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工程研究中心择优行文推荐至市发改委。

(三)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市发改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现场核查。

(四)认定批复。对审查通过的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综合研究并履行规范程序后择优予以认定。

  四、申报要求

(一)工程研究中心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规定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研究方向应明确精准,避免宽泛笼统。已获得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的依托单位不得在相同方向(领域)重复申报。工程研究中心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科研场地重叠无法切割的,原则上不予重复批复建设。同一法人单位当年仅限申报1家。

(三)对工程研究中心择优推荐。

(四)各申报单位连同申请报告、申报数据表一式两份,于2024年8月5日前报至科研处(办公楼308室),电子版同时发至朱广琴钉钉。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编制《2024年徐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2),填报《2024年徐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见附件3、4),填报《2024年徐州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见附件1)。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必须用Excel格式,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

联系人:朱广琴(63156)

2024年徐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附件.doc